適用於在日本使用國際駕照駕駛的外國客戶
在日本國內駕駛車輛時,需要以下駕照等。請事先確認並準備。
在使用當天我們將在店鋪對駕照等進行確認。此時,如果發現有任何無法在日本國內行駛的事項,將不予租借,敬請諒解。
駕照的有效期限為進入日本境內之日起1年,且在國際駕照生效之日起的1年內。
(1) 國際駕照
國際駕照分為日內瓦公約和維也納條約兩類,只有日內瓦公約加盟國發行的國際駕照才可以在日本駕駛車輛。
確認駕照封面是否有以下文字。:
「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Road Traffic of September 19, 1949」
並確認使用時是否在有效期間內。
即使為日內瓦公約加盟國如果沒有上述標識也屬無效。
非英文標識時,請確認1949.9.19數字等。
1968年以前的標識為維也納條約,因此在日本國內無法駕駛。
確認國際駕照黏貼有照片的頁面,被許可駕駛的車型以A・B・C・D・E進行了分類。
根據客戶被許可駕駛的車型蓋有印章,請確認。
乘載9人以下時・・・・・B章
乘載10人以上時・・・・・D章
(2) 護照
我們將對您的護照進行確認,時間應為進入日本境內之日起1年以內。
可以使用的國家:摩納哥、瑞士聯邦、德意志聯邦共和國、法蘭西共和國、比利時王國、愛沙尼亞共和國、及臺灣
可以使用外國駕照駕駛的有效期限是,日本入境1年以內或駕照有效期限,兩項中期限較短的那一項。
(1) 外語駕照(本國駕照+日語譯文)
請確認使用時是否在駕照有效期限內。
日語譯文由該國大使館・領事館或日本汽車聯盟(JAF)發行。
有些客戶無法駕駛大型汽車等車型。請在預約之前進行確認。
(2) 護照
我們將對您的護照進行確認,是否為進入日本境內之日起1年以內。